Saturday, May 9, 2020

和合本是意譯?(一)


最近滿有期待地看了唐子明(下稱唐)的《權威與綻放》,因書的小標題為:近代中文聖經翻譯及譯本比較,內容正是跟自己工作有關。閲畢第一部分早期華人翻譯史料,覺得資料非常寶貴,欣賞唐的努力。可唐在書中將《和合本》的翻譯原則定位為意譯(頁84,256),在其設計的翻譯光譜裡,連直譯光譜邊都沾不上,有感唐對《和合本》翻譯原則有誤解,這裏跟大家探討一下。
 
直譯和意譯的分别

首先對不清楚什麽是翻譯原則的朋友,這裏先簡單介紹。翻譯原則是指翻譯時採用的大方向和表達方式,這大致分為兩極,一邊稱為直譯,另一邊叫意譯。直譯指譯文的用詞和語法儘量接近源語,比如英譯漢例1

1

英語:  I    love   apple   (我愛蘋果)

直譯:  我        蘋果  (我愛蘋果)

採用英語和漢語做例子因為兩語語法(主--賓)相似,範例容易明白。例1是字對字,譯文語法順序跟源語對應翻譯,這是理想的直譯範例。但聖經的兩個主要語言語法都跟漢語不同,所以完全對應直譯是不可能的[1]。意譯則是將原信息通過譯入語的表達方式,將信息傳遞給受眾。試看例1的“蘋果”,它是指“水果”還是“手機”呢?直譯沒有表達清楚,參例2

2

英語:  I     love    apple        (我愛蘋果)
意譯:  我   愛    蘋果手機     (我愛蘋果機)

英語例2和例1是同樣的話,雖然英語例2沒有“手機”這詞,但假如經過理解上下文,明白原作者用“蘋果”來表示手機,于是在譯文將“手機”具體表明出來,這樣受眾就不會出現誤解,清楚還原作者信息,這是典型意譯。正如希臘文老師邱昭文對兩種原則的評價:“它們都忠於原文,只是表達方式不同:一種在字句上忠實,一種在精意上忠實。它們的功用不同;有時直譯的版本有用,有時意譯的版本較有幫助。[2]”其實無論用哪一種原則,最重要是將原作者在A語信息通過翻譯后,讓B語受眾能夠明白。


[1] 兩希語基本是動--賓語序。見Stephen Runge, Discourse Grammar of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(Peabody:Hendrickson,2010),182.
[2]
邱昭文: <如何使用聖經譯本>http://www.chioulaoshi.org/EXG/versions_use.html,9-5-2020擷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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